厅巡察组向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7月17日下午,厅巡察组召开巡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反馈意见会。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巡察组组长李陆玖向省水科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6月20日至7月16日,厅巡察组对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了省水科院党委近三年主要工作情况、选人用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开展了民主测评;查阅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议、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台账等资料;与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员工)代表、退休人员代表等41名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调研了材料结构研究所(扬州)和东台沿海试验基地,组织召开了2场座谈会,共24名干部职工(员工)参加;对近三年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了巡察审计;受理了信访举报;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了省水科院科技成果转化酬金政策执行问题。

  李陆玖指出,2015年以来,省水科院党委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方针,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增强,党的建设得到加强,作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积极落实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水利中心工作,开展河湖管理、水生态监测、水利遥感、水下检测、水利工程安全与防洪减灾、农田水利、水利信息化等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为全省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作出了应有贡献。

  但从巡察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在党的领导方面,一是党委政治引领不够有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组织力不够强,压力传导不到位。党组织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存在学用脱节现象,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谈成绩多,查摆问题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党委会有时会前准备不充分,民主与集中关系把握不够好。中层干部非党员占比大,对部分积极要求进步的中层干部,党组织关心培养不够。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旗帜鲜明批评的较少,不愿意较真碰硬。二是党委谋划单位发展不够。领导班子对单位发展方向和规划重视不够,发展定位不清晰。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事抓重点意识不够强,重经营、轻科研,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整合不够,缺乏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东台沿海试验基地建设滞后,对今后运行管理思考不足,缺乏紧迫感,工作抓而不紧,举措不多。南京院部与扬州材料研究所融合发展推进力度不大,落实厅党组对单位发展的指示抓得不够紧,落实不够有力。在党的建设方面,一是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有的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深入基层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不多。部署党建工作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现象。学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照本宣科,照抄照转的多,联系实际、创新载体少。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有效。党建工作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少,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现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薄弱的支部没有形成硬约束。专职党务干部力量不足,一人多岗现象突出。二是党建工作质量不高。营造单位政治文化氛围不够,党支部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支部工作薄弱。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部党员结构划分不够科学,有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有的党支部组织发展程序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够严格。党建台账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充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少系统谋划,定期专题研究和形势分析制度没有落实,没有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有的班子成员不能较好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指导较少。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够。对个别中层干部监督不严,教育管理不够,有迁就现象,没有体现严管厚爱。二是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纪检干部主动监督意识不够强,不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没有专职纪检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学习,职责泛化,以忙于事务性工作为主,不能聚焦主责主业,有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三重一大”、项目招投标、采购等工作全过程监督不够,履职尽责全程留痕不够。在内部管理方面,一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科研人才培养缺少长期规划,科研团队建设缺乏有效机制,不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博士人才作用发挥不充分,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不够有力,科研人才队伍缺乏活力。人才引进政策机制不够灵活,高学历人才存在流失现象。职工教育培训不够系统,聘用人员引进和管理不够规范。编内人员和聘用人员存在倒挂现象,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不完善,不利于单位长远发展。二是科研工作重视不够。科研工作没有作为重点工作凸显出来,单位学术研究与交流氛围不浓,与相关科研院所联系协作较少,跟踪行业前沿发展意识不强。科研管理不够规范,科研力量调配缺少统筹,对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重视不够,在科研项目申报、技术攻关、成果报奖等方面未形成合力。人财物等科研投入不足,干部职工科技攻关积极性不高。单位部门之间沟通不多,协作不够,工作效率不高。三是日常管理不够规范有序。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执行不够有力。记实留痕工作不够,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过于简单,不能完整反映会议真实情况。下属单位经营关系不顺,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部分车辆未经政府定点单位维修,存在现金加油现象。租车不合规,租用聘用人员的车辆,存在责任风险。工会组织不健全,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材料结构研究所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偏少。关心干部职工不够,与基层谈心谈话较少,对反映的诉求有的不能及时回应,后勤保障不够到位,材料结构研究所直属监理部聘用人员五险一金缴纳项目不统一。四是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存在不严不细现象,部分已完项目欠收款金额较大,催收清理不及时,部分已形成坏账死账。部分专项经费支出进度慢,支出范围不合规。采购流程不够规范,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部分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现金发放职工餐费。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奖酬金计提发放不够规范,人均奖酬金与经营效益未能实现同步增减,奖酬金有多提和超发的问题。

  李陆玖代表厅巡察组对省水科院党委提出四点整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委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要紧扣新时代治水方针和单位职能定位,深入研究制定单位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紧紧围绕水利现代化建设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水利科学研究,理清思想,突出重点,以明晰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引领全院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单位跨越发展。要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管理,加快科技人才培养,统筹整合科技力量,集智攻关,力争早出高质量科技成果,努力实现科研创新和科技服务协调发展。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解决好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提振广大干部职工精气神。重视发挥群团作用,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政治引领,提升组织力,发挥凝聚作用,注重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三是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注重压力传导。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主动履职,提升能力。要结合单位特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增强廉政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覆盖。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材研所(扬州)调研指导,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设身处地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四是强化内部管理,推动单位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创新有利于科研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强化科研团队能力建设,加强科研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完善科研激励奖惩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科研作用,着力打造创新型的人才队伍。抓紧完成对东台沿海试验基地竣工验收,找准定位,谋划发展。积极推动办公场所改善,注重资源合理利用与资产系统管理,提高利用率。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加大合同执行力度,及时催收已完项目款项。理顺下属单位经营关系,加强监管。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不得扩大支出范围。认真执行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规范收支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计提发放奖酬金。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着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省水科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厅巡察组成员、省水科院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职工参加会议。(供稿:厅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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