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滕红真
以改革化解矛盾,以改革激发活力,以改革推动发展。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是水治理体制的一大创新。2017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明确提出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牵引,健全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作为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河长制掀起了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的新热潮。各地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完善治水体制机制的重大契机,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下大功夫构建面向长远的治水管水兴水体制机制,让水利持续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河长制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成熟的运行经验,从各地实践看,河长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机制,是有效破解水问题、保障水安全的机制。当前,我国水安全形势仍处于新老问题叠加阶段,水利改革攻坚进入深水区,我们需要借鉴河长制的经验,更需要抓住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重要契机,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治水兴水良性体制机制。
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就是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河湖管护模式。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要加快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河长体系,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积极主动作为,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各项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就是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健全流域综合管理体制。流域管理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解决流域性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流域上下游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要充分发挥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监管,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涉水事务统筹协调,完善流域议事决策和执行机制,探索形成综合专业相统筹、流域区域相协调、部门行业相协同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发挥自身优势,构建纵向带动、横向联动、内外互动的工作格局,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就是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牵引,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和合理的投资收益机制,是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两手发力的重要探索。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和聚集放大作用,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过桥贷款、抵押担保贷款(PSL)、融资担保、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参股控股、特许经营、股权债权融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乘着改革东风,不断修订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扩大水利专项建设基金规模和范围,拓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渠道,建立健全引导社会资本踊跃参与水利建设的激励机制。
加快构建现代水治理体制机制,就是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平台,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改革。抓住农业水价这个“牛鼻子”,就能理顺农田水利组织发动、资金投入、建设管理等体制机制,带动农田水利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利用好价格杠杆,就能促进全社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探索水流产权确权路径和方法,界定权利人责权范围和内容,就能加快解决水资源和水生态空间保护难、监管难等问题;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能助力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扎实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抓好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充分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作用,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抓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用“看得见的手”牵“看不见的手”,创新治水体制机制改革,逐步破解长期制约水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气脉通则血路活,体制顺则一切顺。只有理顺了治水体制机制,消除制度障碍,加强制度保障,才能推进治水模式转型升级,才能增强水利发展活力、迸发水利发展生机,才能推动水利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方向发展。各地各部门要科学把握新时期水治理特征,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同时,强化各自责任担当,推进区域流域治水,完善市场驱动机制,细化深化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为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