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6日, 省人大农工委主任郭润芝带领调研组深入延安、汉中专题开展《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省水利厅副厅长魏小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李国平、省水文局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富县张村驿水文站、宝塔区枣园水文站、城固县升仙村水文站、文川水文站、勉县武侯镇水文站,现场查看了水文测验断面、水文监测设施和工作环境,了解水文站观测水位、流量、降蒸、防汛测报、墒情监测、泥沙测验、水质监测等工作开展情况,就《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水文监测设施及环境保护、水文为当地政府服务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还分别与延安、汉中两市人大、政府有关部门、水文局等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了基层各方面对《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陕西省水文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多年来,各级水文部门为当地的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工程建设、水生态修复、交通能源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科学与技术支撑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立法成效。但由于我省《条例》出台比国家《条例》早,并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水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和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我省《条例》的调研和修订工作意义重大。
调研组强调,《条例》的修订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水文工作实际,以更科学、更具体、更有利于水文事业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充分体现法规的前瞻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在《条例》内容上,要进一步规范水文规划和审批,依法保护水文监测环境,改善执法环境,丰富执法手段,确保水文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郭润芝要求,各级水文机构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水文站偏远,党员分散数量少的特点,加强党员管理和党组织建设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文装备水平和现代化水平;三要解读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要在进入汛期,严密加强巡查,坚守岗位,及时监测,做好测报工作。同时,要积极联系市人大,请市人大关心支持水文部门的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为地方各级政府服务的作用。